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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 環保署自105年12月1日採用空氣品質指標(AQI)




發布日期:2016-12-09
環保署自本(105)年12月1日起實施「空氣品質指標(Air Quality Index, AQI)」,提供民眾日常生活上之行動建議,提升對民眾的健康保障。
環保署表示, 目前各國的空氣品質標準主要涵蓋細懸浮微粒(PM2.5)、懸浮微粒(PM10)、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污染物。為了提供民眾簡單易懂的空氣品質資訊, 大多數國家是整合各種污染物於單一指標, 例如美國AQI (Air Quality Index)、韓國CAI (Comprehensive Air Quality Index)、澳洲AQI(Air Quality Index)及中國大陸AQI(Air Quality Index)等。而同樣是名稱為AQI的指標, 指標等級卻不盡相同, 綜合各國, 參考較嚴格與較完整的美國AQI, 整合我國現行空氣污染指標(PSI)及細懸浮微粒(PM2.5)雙指標, 酌予調整為適用我國的單一指標「空氣品質指標(AQI)」, 以解決現行空氣品質雙指標及雙顏色造成民眾解讀之困擾, 並依據各空氣污染物(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二氧化氮NO2)對人體健康影響濃度大小, 採用6等級(良好, 0-50;普通, 51-100;對敏感族群不良, 101-150;對所有族群不良, 151-200;非常不良, 201-300;有害, 301-500)搭配6顏色(綠色、黃色、橘色、紅色、紫色、褐紅色)方式呈現, 藉由提供民眾易懂之單一指標及顏色, 作為日常活動參考指南, 例如當空氣品質指標數值達101至150(橘色), 敏感性族群需開始注意戶外活動及身體情況, 而一般健康民眾則於AQI指標數值達151至200(紅色), 需開始注意戶外活動強度, 民眾可查詢環保署空氣品質監測網提供的即時空氣品質訊息(http://taqm.epa.gov.tw/)。
新聞節錄自行政院環保署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