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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解讀] 環保署公布全國各類污染源PM2.5排放量




發布日期:2015-04-30
細懸浮微粒(PM2.5)是指空氣中的固態顆粒或與液滴混和之物質,其氣動粒徑等於或小於2.5微米(μm)的粒子。PM2.5因粒徑細小,被吸入肺部後能深入肺泡區,甚至通過血管進入血液循環,因此對心血管及呼吸道健康皆有所影響,而備受重視。PM2.5包括直接從污染源排放的原生性細懸浮微粒與衍生性細懸浮微粒,衍生性PM2.5是硫氧化物(SOx)、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物(VOCs)與氨等氣態前驅物在大氣中經過複雜化學反應所形成,因此監控大氣中的PM2.5時,應包含這些氣態前驅物。
依據環保署網站公告我國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資料註統計,全國之PM2.5總排放量為73,855公噸/年,其中,營建/道路揚塵佔全國PM2.5排放量比率為23%、工業為23%、車輛排放佔23%;而衍生性PM2.5前驅物─硫氧化物(SOx)全國排放量為119,720公噸/年,其中工業排放量佔全國SOx排放量比率為88%;氮氧化物(NOx)全國排放量為434,160公噸/年,其中工業排放量佔全國NOx排放量比率為41%(如下表所示),各類污染源更詳細分類,請參考環保署提供台灣地區民國99年各污染源管制後排放量一覽表。
環保署表示,工業污染源(含電力業)原生性PM2.5占全國來源比率為23%、氮氧化物則為41%、硫氧化物高達88%。為了改善我國PM2.5空氣品質,環保署將持續在污染防制技術可行下持續加強管制,也呼籲工業污染源配合落實空氣污染物削減措施,並請經濟部基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輔導業者進行改善。
註:為掌握全國排放量趨勢作為管制之參考,國家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之更新制度為每三年進行一次基準年總檢討計算,並在歷年間做局部更新。新一版TEDS 8.1版排放量資料庫之製作,以99年為基準年所建置的排放量,推估範疇包含點、線、面污染源排放之污染物。
更多新聞請上:行政院環保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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